吉隆坡高等法庭拒绝发出准令,以开庭审理彭亨劳勿武吉公满居民提出的司法复核案,原因是他们太迟提出申请。包租巴士到法庭聆审的村民大感失望,并拟尽速上诉。
高庭(上诉和特权法庭)法官刘美兰在内庭宣判,驳回武吉公满反山埃委员会主席黄金雄、委员邱惠豪和慕斯达法胡先(Mustapha Hussein)、张少平(已逝世)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令包租一辆巴士专程到高庭聆审的武吉公满村民失望而返。
村民在今年初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复核,以检讨环境局批准山埃采金计划的决定,理由是金矿业主是以12年前的环境评估报告(Environmental Impact Report),而非提呈新的环境评估报告申请采矿准证。
他 们在诉状中列马来西亚环境局总监为第一答辩人、金矿业主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Raub Australian Gold Mining Sdn Bhd)为第二答辩人,并要求高庭宣布12年前的环境评估报告无效,以及要求法庭发出庭令,命令金矿业主在新的详细环境评估报告提呈及获批准前停止采金。
可是高庭法官基于村民的申请已超出环境评估报告获批之后40天的申请期限,而驳回村民的申请。
法官拒绝批准延长期限
武 吉公满村民的代表律师是杰西卡(Jessica Ram Binwani)、戴华奈(Theivavnai Amarthalingam)和苏拉依山(Suraeisan S. T. Mani),金矿业主的代表律师则是刚刚替霹雳州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打赢官司的西西尔(Cecil Abraham)、南达巴兰(S.Nantha Balan)、苏妮(Sunil Abraham)和法拉(Farah Shuhadah)。马来西亚环境局总监则由高级联邦律师尼占查卡利亚(Nizam Zakaria)代表出庭。
高庭原订早上九时开庭聆审,可是后来展延到十时才开审,高庭法官刘美兰临时把案件转到内庭聆审,以致从彭亨州赶到法庭聆审的武吉公满村民没有机会聆听审讯。
杰西卡(左图)从内庭出来之后向村民宣布,高庭法官刘美兰宣布驳回村民的申请,原因是环境局是在1997年批准该份环境评估报告,村民提出的申请已超出了限期。她说,按照规定,政府部门作出决定之后,不满决定者需在40天的期限内提出司法复核申请。
杰西卡指出,她之前曾向法庭要求延长申请期限,可是法庭认为他们的理由不充分。
杰西卡说,她向刘美兰指出,当时村民尚未知悉金矿业主将以山埃采金,可是法官拒绝考虑这个因素。她遂而提出,在这段期间村民有上书要求再提呈环境评估报告,可是法官同样拒绝考虑这个因素。刘美兰只同意,村民可免付堂费。
律师:村民需耗时解状况
听了杰西卡的报告,远道而来的村民一脸失望,无论如何,当杰西卡询问他们是否有意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时,村民皆鼓起精神说:“是的,要!”杰西卡表示,她将尽速处理上诉申请,或可能在本周内入禀上诉。
杰西卡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马来西亚环境局在12年前批准的环境评估报告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讯息,且没有探讨采金计划对人体、水源、空气等造成的影响。
她也说,环境评估进行时,相关公司也没有咨询当地居民的意见,环境评估报告获批之后,居民也不知道金矿公司将以山埃采金,知道之后也还需耗时向专家了解山埃的坏处,因而村民迟至现在才提出司法复核申请,理应可被接受。
另外,她说,村民要取得环境评估报告且困难重重,而在这段期间村民也用尽其它办法解决问题,包括向人民代议士、政府部门、政治人物上书请愿,高庭在宣判驳回村民的申请前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她补充,英国法庭在作出类似裁决时,也会考虑到申请人是否还有透过其它途径争取推翻政府部门的决定。
黄金雄、陈亚才大表失望
两年来为反对山埃采金奔波劳累的黄金雄(左图)对高庭的判决大表失望。他说,本案关乎村民的健康和环境的污染问题,高庭驳回他们的申请,令他感到非法失望及遗憾。
他说,村民只是要求一个健康的环境和生活,这何错之有?为了下一代着想,他们一定请律师上诉。
到场声援村民的隆雪华堂执行长陈亚才也说,高庭的判决令人失望,这项判决没有考虑到村民的状况,即普通村民没有专业知识就山埃采金计划作出即时反应, 以逾越限期为由驳回村民的申请,没有考虑到其中的背景因素。
他说:“要求一个安全、适合居住的环境只是一个基本要求,法庭应优先处理。”
他认同,金矿公司应提呈新的环境评估报告,以依据村内的最新状况作出环境评估。尽管高庭已作出裁决,他说:“这不是一个终点,村民不需太早感到绝望,反之应该上诉及设法要求卫生部、环境部、代议士等更积极地解决问题。”
Source: Merdeka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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