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土著會員是根據本身的意願來決定受益人,而回教徒會員則根據2001年公積金局法令第6(1)條文行事。
公積金局建議會員提呈受益人提名表格前,先影印一份副本,以便在出現問題時,派上用場。
據瞭解,各州公積金局的電腦系統無法讓會員查出受益人的名單,他們只是查到會員是否填寫了受益人及呈交表格,至於受益人的詳盡資料,會員必需前往吉隆坡的公積金局總部查詢。
公積金局沒有註明只有會員家屬才可以成為受益人,其實,除了大馬公民,外國人或與會員沒有親戚關係的人士也可以成為合法的受益人。
公積金受益人與遺囑受益人不同,因為公積金的受益人只限個人,受益人人數及分配的巴仙率並沒有限制,會員也不能把公積金轉交給任何團體或組織。
公積金局受益人表格必須親手呈上,會員除了在表格印上指紋,也必須套取電子指紋。"
上星期, 我已到位于Jalan Raja Laut, 公積金局總部一楼查詢, 费时大约半小时.
updated:2007-04-26 19:00:36 MYT
■張先生已重新指定公積金戶頭的受益人,去年覆核時正確無誤,但如今卻出現問題,令他感到不滿。(放大) |
■公積金會員須填寫KWSP 4表格,以指定受益人。(放大) |
■公積金局建議修改法令,讓會員可為配偶繳納公積金,也可以提款為配偶償還房貸。(檔案照)(放大) |
■公積金局文告指出,該局仍保留會員立下的指定受益人資料記錄。(檔案照)(放大) |
獨家報導:張慶祿(吉隆坡訊)一名退休人士聽聞網上流傳公積金局的受益人名單出現問題,他抱著半信半疑的心態到公積金局檢查,赫然發現傳言是真的。他早已重新指定受益人,不料受益人名單無端變成30年前的版本,已逝世的父親仍是受益人之一,而他的一名兒子則不在名單內。
他質問,萬一他沒有再次檢查戶頭,一旦他逝世,公積金到底要如何分配?公積金是他妻兒日後的生活保障,卻極可能因為受益人名單出了問題,而令妻兒的權益受損。
他質問,萬一他沒有再次檢查戶頭,一旦他逝世,公積金到底要如何分配?公積金是他妻兒日後的生活保障,卻極可能因為受益人名單出了問題,而令妻兒的權益受損。
受益人變回30年前版本
曾任會計師的張先生(56歲)向《光明日報》投訴時說,他於1977年成為公積金會員,其中一個受益人是父親,當時二兒子還未出世,不在名單內。
他表示,多年前,他已更改公積金指定受益人名單,把已故父親的名字刪去,換上孩子的名字,讓至親按照比率分配公積金。去年尾,他也曾到公積金局查詢名單,證實無誤。
不過, 他的數名朋友近日相繼向他表示,他們收到電子郵件指公積金指定受益人名單資料錯誤,而且這些朋友到公積金局查詢,發現戶頭資料果真有誤。
張先生於上週五(20日)特地抽空到公積金局查詢,當他看到職員交出來的受益人名單,發現竟是1977年的版本,令他當場嚇了一跳。他毫不猶疑拿著這份名單到《光明日報》總社要求協助調查此事。
他指出,這是非常離譜的事,因為他早已依據程序,重新指定受益人。由於父親已經逝世,如果他並沒有去查證,一旦他逝世,家人申領他的公積金就可能面對許多麻煩。
疑系統出問題
受益人變回新版本
《光明日報》記者週一(23日)陪同張先生到公積金局再次檢查他的戶頭,發現受益人名單又自動變為最新版本。
公積金局高級職員也對這個現象感到不解,初步懷疑是該局全面更新系統所造成的毛病。公積金局公關部副經理烏莎巴魯接受本報訪問時澄清,張先生的遺囑受益人名單其實已經更新了,她也不明白為何當時會出現舊的資料。當張先生第二次檢查名單時,資料是完全正確的。
她解釋,這可能是更新系統所造成的問題,事實上,張先生已更改過的遺囑受益人名單一早記錄在案,日後受益人要領取公積金,並不會面對問題。
受益人“掉包”很嚴重
會員逝世,錢給了別人
張先生認為,公積金受益人名單出現問題是非常嚴重的事。他舉例,他一名有妻有兒的朋友到公積金局查詢,發現受益人仍是弟弟,並不是他所更新的版本。一旦他逝世,弟弟便有權到公積金局領出所有款項,妻兒分文未得。
“許多人剛出來社會工作時尚未結婚,公積金受益人通常都是父母或兄弟姐妹。成家立室之後,我們就會把受益人改為妻兒,讓他們日後的生活有所保障。”
他說,天有不測之風雲,若公積金會員突然逝世,這些錢卻落入旁人手中,失去經濟來源的伴侶和年幼孩子不知如何是好。
張先生促請一些對受益人名單有疑慮的會員,定期到公積金局查詢,以策萬全。
辦理公積金受益人程序問與答
受益人資料記錄仍保留
公積金局吁會員勿擔心
針對有電郵流傳指公積金遺囑受益人名單出現問題一事,公積金局公關部副經理烏莎巴魯表示,早在兩三個月前,市面就出現這個傳言,當局也作出澄清。
公積金局在文告指出,該局仍保留會員立下的指定受益人資料記錄,會員無須擔心。
該局表示,至今該局仍在把受益人的名字陸續輸入新的電腦系統,預料將在今年9月完成。
以圖像方式呈現表格
新電腦系統中,受益人的表格將以圖像方式呈現,同時也會輸入受益人的資料,以便會員可上網檢查受益人的資料。
文告表示,上述舉措為改善該局的作業系統,因舊電腦系統中只列明受益人的狀況,即有或沒有的記錄,受益人的詳細資料是以人工方式收藏。
修令尋求國會通過
可提款為配偶還房貸
公積金局將對1991年公積金法令作出多項修改,尋求目前國會通過。這項修正案對會員配偶的權益有更多保障,允許會員為配偶繳納公積金,也可以提款為配偶償還房貸。
公積金局副首席執行員魯斯瑪週三(25日)在國會向朝野議員匯報有關修正案:
1.會員將可為配偶或父母繳納公積金,每月最少50令吉。
2.就算會員不是房地產的擁有人,也可提款協助配偶償還房貸。目前,會員如要提款償還房貸,他必須是產業的擁有人或聯名擁有人。
3.一旦會員與配偶離婚,公積金局可通過庭令把會員的部分公積金儲蓄轉移至配偶的戶頭,做為婚姻財產。限期申領死亡金
4.一旦會員逝世,配偶或親屬必須在6個月的限期內申領2500令吉的死亡金;目前並沒有時限。
5.會員如果因為意外殘障而喪失工作能力,必須在1年內申領5000令吉殘障金;目前並沒有時限。
6.會員如果對提出的公積金數額有異議,必須在1年內向當局提出不滿;目前並沒有時限。
7.會員如果欲對不合法的提款提出抗議,必須在6年之內提出;目前並沒有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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